《潜江市招商引资产业扶持办法》解读

解读单位: 潜江市招商服务中心 来源: 潜江市招商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3日 17:25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发布日期:2020-11-13 17:25 来源:潜江市招商服务中心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户优惠措施若干规定的通知》(潜政办发〔2017〕25号)实施以来,以其宽松的准入条件、优厚的支持措施、及时的政策兑现,吸引了周黑鸭、安井、晶瑞、伊格特、京东方等企业纷纷来潜落户,助力了金澳科技、永安药业等本土企业新上项目的快速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

随着产业升级步伐、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现行政策在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不能完全适应发展的需求。根据市领导安排,为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结合我市实际,对现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行了修订。旨在充分发挥优惠政策吸附效应,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提高项目引进质效,实现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的转变。通过政策传导,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加快构建高质量产业发展聚集区,营造更加高效、更加便捷、更加务实的营商环境。

二、政策出台的程序是什么?

(一)开展内部研讨。市领导高度重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修订工作,就修订事宜多次指示市招商服务中心要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出适应招商发展形势、贴合企业需要、独具竞争优势的好政策。为此,市招商服务中心就政策调整方向和力度开展了多轮讨论和测算。

(二)深入调查学习。一是学习借鉴省内外招商优惠政策,搜集了先进发达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了解了各地的政策构架、优惠力度和相关的规范性表述。二是调查了市域内招商引资项目运行情况,了解企业家对政策的核心诉求和主要关注,为政策修订完善积累了部分基础。

(三)广泛征求意见。一是征求部门意见,就政策条款的规范性、操作性和修订方向与政策所涉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书面征求了所有招商相关部门意见,收集了大量好的意见。二是征求地方意见,书面征求了所有区镇处意见,并选取部分区镇处就政策修订当面交换了意见。

    (四)招开会议研究。市领导多次招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完善成稿后提交审议。

三、政策出台的原则是什么?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13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7〕1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吸引有效投资,优化营商环境,秉承以下原则修订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一)保持政策延续性,适应发展新需要。政策整体框架不做大的调整,针对当前招商引资的形势变化,适当增加新的问题解决方案。

(二)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推动引资向选资转变。把牢产业准入关,强化项目的甄别筛选,适度提高进入门槛,切实增强项目引进质效。

(三)坚持盘活存量与优化增量并重。充分发挥闲置资产作用,加快“二次招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运用好工业园区的稀缺要素资源,着力招大引强。

(四)提高优惠政策的区域竞争力。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加大政策优惠力度,提高我市在周边区域乃至全省招商引资中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五)依法合规,体现高效服务价值取向。政策修订遵循现行法律法规,确保既有优惠力度又有可操作性,既维护地方发展利益又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投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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